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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周期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2-04-14 点击:

日照市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

有效期也就是著作的保护期

是指著作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的有效期限。在著作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受法律保护;著作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著作法》对著作保护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具体如下:公民的作品,其发表等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署名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等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等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署名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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