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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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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研发产品无需申请专利就能获得保护。有些单位或者发明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发的产品,无需申请就能获得保护,就表示拥有了该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专利是一种垄断权,以在先申请为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一旦出现侵权行为,该项自主研发成果是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甚至有的会认为在公开场合发表了,就表示拥有了该项知识产权的
1、自主研发产品无需申请专利就能获得保护。
有些单位或者发明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发的产品,无需申请就能获得保护,就表示拥有了该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专利是一种垄断权,以在先申请为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专利就授予谁。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一旦出现侵权行为,该项自主研发成果是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
甚至有的会认为在公开场合发表了,就表示拥有了该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没有想到我国专利申请采用先申请原则,常常会因为先发表文章,使产品技术被公开,成为现有技术,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所以发明人如果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
2、产品大规模生产或销售后不用再申请专利。
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批量生产后准备上市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一方面会破坏技术的新颖性,影响专利授权,即使专利授权,也是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甚至会对你的专利进行无效宣告请求。
另外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实际上,专利只要有切实可行的想法,甚至是只有设计图纸,或者思路,符合专利授权的三要素,就可以申请专利了!
我国的专利分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方法,实用新型是保护结构方面的。外观就是保护产品外在表面。申请外观专利可以把实物拍六个面的视图或者是把产品的线条图提交;发明和实用新型,只要是能被实现制造出来的就可以申请, 是不必要拿出实物,但是申请时需要提交附图。
3、担心技术一旦申请专利就会公开泄密,甚至技术会被盗用,而不敢申请专利。
很多申请人认为,一旦自己的东西交给代理机构、代理人办理,就会存在泄密的可能性;还有的人认为,一旦专利公开,就会被泄密。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信用度问题,实际上,代理机构、代理人需要接触到的技术很多,如果都这样泄密客户的资料,违背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在从业层面也是无法长久的,一些这样的公司也迟早会被客户举报,无法长久的。当然,个别代理机构、代理人作风不正,但这不是主流,不能以偏概全,忽略自己专利的申请保护,采用合适的约束机制,多了解,是可以避免这个问题的。
而专利公开会导致泄密的问题,专利本身就是以公开换取保护的,如果技术不公开,显然也无法获得保护,只描述功能,而没有具体实施方式的技术,也无法获得专利授权。如果是必要性的关键技术,也可以通过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各有利弊,需要根据情况慎重选择。申请专利,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不利之处就是必须充分公开技术方案,公开到使这一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通过公开的技术方案加以实施的程度,这就给别人提供了在此技术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的机会。如果技术成果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不用像申请专利那样公开技术方案,如果保护措施得当,别人难以了解。它的不足之处就是,一旦因为技术持有人保护不力导致泄密或被他人窃取,就很难追究他人的责任。或者他人也开发出同样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你再用这一技术就构成了侵权。
因此技术成果持有人需要在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两者之间加以权衡,选择合适的方式。对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难以知晓的技术成果可以采用技术秘密保护,可口可乐的配方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处于很好的保护之中。而对那些业内行家看一眼就明白、很难保密的技术成果最好采用专利保护。
4、获得了专利证书等于有效的专利权。
获得了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是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通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这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另外专利有别于商标、软著,每年需要缴纳年费, 一旦错过期限,就会造成专利权失效。
5、技术交底提供不完善导致材料被公开但无法授权。
有些申请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害怕更多的材料泄密,提供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导致代理人无法撰写出合适的专利申请文本。这就是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一味要求保密,却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基本上要被驳回。
6、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盲目提交。
有些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没有做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如何不确定,根本不知道其技术方案有没有公开过或公开使用过。实际上,很多授权专利的获得,事先都是进行过大量查新的。国外有人统计,在一项新的技术或新的发明中,其中约90%的知识是通过各种文献信息而获得的,真正创造性的工作仅占10%左右。专利检索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在实践很多申请人认为他们的产品没有在市面上公开,因此,必然能申请专利。实际上,如前所述,很多创意或者思路,一旦被申请公开了,就无法在申请了。这一点对于那些自以为自己的产品不错的人,特别是需要重视,不进行检索,是专利申请的大忌。
还有一种情况,一些申请人为了节约成本,自己撰写申请专利,提交专利申请,但因为专利撰写申请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在撰写材料存在不足,会出现多种缺陷,这种材料提交上去后,审查员会以多种形式或者实质审查予以驳回,这种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已经被公开,当再一次撰写提交的时候,就会因为以前公开过或者申请过,失去在先原则,没有了新颖性,也无法进行再次申请。很多单位或者发明人就因为当初节约成本导致公开却无法符合专利撰写申请要求,而失去了授权机会
专利申请涉及到的事务和流程较多,较为复杂,因此,如果有专利申请计划,建议咨询专业代理机构办理。